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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年,饿殍遍野。爹死后,我怀里揣着他留下的最后一块,已经硬得像石头的面包,

浑浑噩噩地走向了人市。我不是去卖自己,是想看看能不能用最后的力气换点活下去的种子。

就在那里,我看到了他。他被关在木笼子里,像一头濒死的幼狼,浑身脏污,只有一双眼睛,

黑得发亮,死死地盯着我怀里的面包。人贩子一鞭子抽在他背上,骂骂咧咧:“看什么看,

小杂种!再看老子把你眼珠子剜出来!”男孩闷哼一声,蜷缩起来,却依旧固执地看着我。

那一刻,鬼使神差地,我掰开了那块能救我命的面包,递出一半。人贩子愣了,

周围的人也愣了。我看着笼子里的男孩,哑声说:“我用这半块面包,换他。

”人贩子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,随即爆发出尖利的嘲笑:“半块面包?你打发叫花子呢!

这小畜生虽然快死了,但筋骨好,卖去当死士也能值二两银子!”我的心沉了下去。

但我没收回手。就在这时,那个男孩,那个一直沉默的男孩,突然用尽全身力气,

狠狠一口咬在了人贩子抓着笼子的手上!“啊——!”人贩子惨叫着松手,

男孩却像疯了一样,用头撞击着笼门。我的心被狠狠地撞了一下。

我把剩下半块面包也拿了出来,整个放在人贩子面前,看着他的眼睛,

一字一句地说:“我全部的身家,就这一块面包。你把他给我,它就是你的。你不把他给我,

”我顿了顿,目光扫过他被咬出血的手,“他饿疯了,下一个咬的,可能就是你的喉咙。

”人贩子看着男孩那双冒着绿光的眼睛,打了个寒颤。他啐了一口,一把抢过面包,

打开了笼锁:“晦气!给你!死丫头配小疯子,都滚吧!”男孩从笼子里滚了出来,

倒在我脚边。我蹲下身,把那半块面包塞进他手里,轻声说:“以后,你跟我混。

”1我给他取名叫阿尘,微如尘埃的尘。希望他能像尘土一样,无论被踩进多深的泥里,

都能顽强地活下去。我把他带回了我们家——一个四处漏风的破茅草屋。爹的尸骨刚下葬,

家里除了空荡荡的米缸和几件破烂衣裳,什么都没有。阿尘很沉默,几乎不说话。

我把家里最后一点米碎,混着野菜熬成稀粥,他接过去,狼吞虎咽,一滴不剩。吃完后,

他会默默地把碗洗干净,放回原处。他从不问我什么,也从不提他的过去。

但他会用那双漆黑的眼睛,一瞬不瞬地看着我。那眼神里,有警惕,有审视,

但更多的是一种我看不懂的,近乎偏执的专注。村里的人很快就知道了我的“壮举”。

“云娘真是疯了!自己都快饿死了,还花‘重金’买回来一个拖油瓶!

”“那小子看着就邪性,一句话不说,眼神跟狼崽子似的,别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。

”村东头的王二麻子,一个游手hko闲的地痞,更是直接堵在了我家门口。他斜着眼看我,

唾沫星子横飞:“云娘,你一个黄花大闺女,弄个半大的小子回家算怎么回事?

传出去名声还要不要了?不如跟了我,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。”他说着,

就想伸手来摸我的脸。我还没来得及躲,一道黑影就从我身后闪了出来,快如闪电。是阿尘。

他明明比王二麻子矮一个头,瘦得像根竹竿,却死死地用牙咬住了王二麻子的手腕。

王二麻子杀猪般地嚎叫起来,另一只手想去打阿尘,可阿尘就像黏在他身上一样,

双腿盘住他的腰,牙齿越陷越深,喉咙里发出低低的、野兽般的呜咽。血腥味瞬间弥漫开来。

我吓坏了,也惊呆了。我从没想过,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男孩,

身体里竟然藏着这么大的狠劲。“阿尘,松口!”我急忙喊道。他像是没听见,眼睛都红了。

“阿尘!”我加重了语气,伸手去掰他的嘴,“快松口!会出人命的!

”我的手指触到了他的脸颊,冰凉一片。他身体一僵,那股疯劲儿似乎才退去了一些。

他缓缓松开了牙,王二麻子立刻屁滚尿流地跑了,一边跑一边咒骂:“疯子!

你们两个都是疯子!等着瞧!”阿尘站在原地,嘴角还挂着血丝。他转过头看我,

眼神里有一丝不安,好像怕我责怪他。我没说话,只是拉过他的手,去井边打水,

仔细地帮他清洗嘴角的血迹。他的手很凉,指甲缝里都是泥。我轻声说:“以后不要这样了。

你的命是命,他的命也是命。为了这种***,不值得。”他垂着眼,

睫毛在脸上投下一小片阴影,闷闷地“嗯”了一声。这是他第一次回应我的话。从那天起,

村里再没人敢轻易上门找茬。而阿尘,也似乎对我敞开了一点点心扉。他开始帮***活,

劈柴、挑水,什么都做。他力气不大,但格外有韧劲,一担水挑不动,就分两次,

磨破了肩膀也不吭一声。我们的日子依旧很苦,饥饿像一只无形的手,

时时刻刻扼住我们的喉咙。我们挖草根,啃树皮,有时候运气好,能抓到一两只田鼠,

那便是天大的美味。我总会把肉最多的部分分给他。他每次都想推回来,

我就板起脸:“我是姐姐,听我的。”他便不再推辞,只是默默地吃掉,

然后第二天会更加卖力地去山里寻找能吃的东西。2秋天的时候,我病了一场。

常年的饥饿和劳累掏空了我的身体,一场风寒来势汹汹,我烧得人事不省,躺在床上说胡话。

迷迷糊糊中,我感觉有人在给我喂水,用湿布擦拭我的额头。我还尝到了一丝……肉的腥甜。

那味道很淡,但对于久不知肉味的我来说,却像是最浓烈的佳肴。我努力睁开眼,

看到阿尘坐在我床边,手里端着一个破碗,碗里是熬得发白的汤。“阿尘……”我声音沙哑。

他见我醒了,眼睛一亮,把碗递过来:“姐,喝。”我喝了一口,是鱼汤。在这荒年里,

河里的鱼早就被捞光了,他从哪弄来的?我看到他手臂上有一道长长的、深可见骨的划痕,

还在往外渗着血。我心里咯噔一下,一把抓住他的手腕:“你的手怎么了?鱼是哪里来的?

”他想把手抽回去,却被我死死抓住。他抿着唇,沉默了半晌,才低声说:“后山,

有个深潭,没人敢下去。我……我水性好。”我瞬间明白了。那个潭子我知道,水深且寒,

里面据说有水怪,村里淹死过人。他为了给我找吃的,竟然冒着生命危险去那里捕鱼。

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。我不是哭我们的苦,而是哭他的傻。“阿尘,你这个傻子!

”我抱着他,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“我死了就死了,你干嘛要去拼命!你要是出了事,

我……我怎么办?”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失态。他整个人都僵住了,任由我抱着他哭。

过了很久,他才伸出那只没受伤的手,笨拙地、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背。“姐,

”他的声音很轻,却异常坚定,“你不能死。你死了,我就没有家了。”我哭得更凶了。

从那天起,我把他看得更紧了。我告诉他,我的命是他救回来的,所以他的命也是我的,

他不准再去做任何危险的事情。他很听话,点头答应了。病好后,

我们的日子似乎有了一点转机。朝廷的赈灾粮终于发了下来,虽然每个人分到的不多,

但总算能让我们喝上几天饱粥。有了力气,我便开始琢磨着做点小生意。我女红还行,

就去镇上领些缝缝补补的活计,换几个铜板。阿尘则跟着村里的老人学会了编草鞋,

虽然粗糙,但也能卖点钱。我们把赚来的每一个铜板都攒起来,一点一点地,

米缸终于不再是空的了。3那天,我去镇上交活,路过一家私塾。

朗朗的读书声从里面传出来,我忍不住停下了脚步。“天地玄黄,宇宙洪荒。日月盈昃,

辰宿列张。”我听得入了迷。爹在世时,也曾教我认过几个字。他说,

女子无才便是德是屁话,人只有读书明理,才能不被人欺负,才能看清这世道的方向。

我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。一个我自己都觉得疯狂的念头。我想让阿尘去读书。他那么聪明,

那么坚韧,他不该一辈子待在这穷乡僻壤,靠编草鞋为生。他应该有更广阔的天地。

我把这个想法告诉阿尘时,他愣住了。“姐,我……我不去。”他立刻摇头,“束脩太贵了,

我们的钱还要留着过冬。”“钱的事你不用管,”我态度坚决,“我已经想好了。你必须去。

”他不说话,只是用那双黑沉沉的眼睛看着我,眼神里充满了固执。我知道,想让他同意,

比登天还难。第二天,我揣着我们所有的积蓄,背着阿尘,一个人去了镇上。我没有去私塾,

而是去了当铺。我解下了我娘留给我唯一的一件遗物——一支银质的桃花簪。

簪子已经有些旧了,但样式很精美。我娘最是宝贝它,临死前交到我手上,让我将来当嫁妆。

当铺的朝奉是个精瘦的老头,接过簪子,用指甲弹了弹,眯着眼说:“死当,五两银子。

”五两银子。足够阿尘一年的束脩和笔墨纸砚了。我的心像是被针扎了一下,

但还是咬着牙点了点头:“当。”走出当铺时,我觉得脚步都有些发虚。

我失去了一件珍贵的念物,但我觉得,我为阿尘换来了一个未来。我用这五两银子,

给阿尘交了束脩,买齐了文房四宝。当我把崭新的书本和笔墨放到他面前时,

他整个人都呆住了。他拿起那支毛笔,手指微微颤抖,随即,他像是意识到了什么,

猛地抬头看我,视线落在了我空荡荡的发髻上。“姐,”他的声音沙哑得厉害,“簪子呢?

”我心里一慌,强作镇定地笑道:“什么簪子?哦,那个啊,不小心弄丢了,找不到了。

”他死死地盯着我,眼睛里慢慢浮起了红血丝。“你骗我。”他一字一句地说,

“你把它当了。”我被他看得无所遁形,只好承认:“阿尘,一个簪子而已,

哪有你的前程重要?你好好读书,将来出人头地了,给姐姐买个金的,不好吗?”他没说话,

只是把那些书本笔墨推了回来,转身就往外走。“你去哪?”我急忙拉住他。“我去当铺!

我去把它赎回来!”他红着眼眶,冲我低吼,“我不要读书!我不要你卖掉簪子!

”这是他第一次对我大声说话。我的火气也上来了,一把将他拽了回来,

狠狠一巴掌扇在了他脸上。清脆的响声在寂静的茅屋里回荡。我们俩都愣住了。

这是我第一次打他。他的脸上迅速浮起一个红色的指印,但他没有哭,也没有躲,

只是难以置信地看着我,眼里的光一点点暗了下去。我的心疼得像是被撕裂了。我后悔了,

可话已经说出了口。“你以为我愿意吗?”我冲他喊,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,

“我愿意看着你一辈子跟我一样,刨食于泥土,被人瞧不起吗?阿尘,

我把你从人市里换回来,不是让你跟我一起烂在这里的!我要你走出去,走得远远的,

过上好日子!你懂不懂?”他站在那里,像一尊石像,一动不动。良久,他抬起手,

轻轻抹掉了我脸上的泪水,然后拿起桌上的书本,一个字一个字地,

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说道:“姐,我去读。”4阿尘去了私塾。他比我想象中还要聪明。

先生教的东西,他一学就会,过目不忘。不到半年,他就能引经据典,写得一手好文章。

先生不止一次地对我感叹,说阿尘是他教过最有天赋的学生,假以时日,必成大器。我听了,

心里比吃了蜜还甜。我觉得我当掉那支簪子,是我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。

阿尘读书很刻苦,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温书,晚上油灯耗尽才肯睡下。但他从未落下家里的活。

每天放学回来,他第一件事就是把水缸挑满,把柴劈好。他长高了,也长壮了,

肩膀变得宽阔,声音也开始变得低沉。他不再是那个需要我护在身后的小男孩了。

有时候我做针线活到深夜,他会默默地给我披上一件外衣,然后坐在旁边,

借着我的灯光看书。我们谁也不说话,但那份宁静和温暖,却让我觉得无比心安。

他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。有一年大旱,地里的庄稼都快死了,官府却还要加征赋税。

村里人怨声载道,却也只能忍气吞声。阿尘却写了一封万民书,

条理清晰地陈述了灾情和村民的困境,恳请县太爷减免赋税。他让我拿去给村长,

让村长***。村长是个胆小怕事的人,看了信,吓得脸都白了:“这……这是要造反啊!

不行不行,万一惹怒了县太爷,我们全村都得遭殃!”我也有点害怕。阿尘却很平静:“姐,

你信我。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。县太爷也是读书人,他懂这个道理。如今民怨沸腾,

他若一味强压,只会激起民变,到时候他的乌纱帽也保不住。我们这是在给他一个台阶下。

”我看着他沉静而自信的脸庞,不知为何,心里就安定了下来。我拿着那封信,

挨家挨户地去说服村民按手印。一开始没人敢,都怕惹祸上身。我就把阿尘的话,

用我自己的方式,一遍遍地讲给他们听。“我们不求别的,只求活命。法不责众,

我们全村人都按了手印,县太爷难道还能把我们都抓起来杀了不成?”最终,在我的坚持下,

全村人都按下了红手印。村长战战兢兢地把万民书递了上去。三天后,

县衙贴出告示:免除本县本年一切赋税。整个村子都沸腾了!村民们敲锣打鼓,

把我跟阿尘围在中间,一声声地喊着“大善人”。那一刻,

我看着身边比我高出一个头的阿尘,心里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骄傲。我的弟弟,他不一样。

5日子就这么平淡而又充满希望地过着。我以为,我们会一直这样下去。我努力赚钱,

供他读书。他考取功名,当上大官。然后他会娶一个温柔贤淑的大家闺秀,

我则找一个老实本分的庄稼汉,我们两家离得不远,可以时常走动。可我忘了,

我们生在一个乱世。阿尘十五岁那年,北方的蛮族挥兵南下,边关失守,战火迅速蔓延。

朝廷开始大规模征兵,每个村子都有摊派的名额。我们村抽中了三个,其中一个,

就是王二麻子。王二麻子吓得屁滚尿流,哭爹喊娘。他娘跑到村长家撒泼打滚,

说王家就这么一根独苗,要是上了战场,就是断了香火。村长被闹得焦头烂额。那天晚上,

王二麻子和他娘,带着几个村民,闯进了我们家。“云娘!

”王二麻子他娘指着我的鼻子骂道,“你家这个小子,是你买回来的,户籍上没名没姓!

他去当兵,顶替我儿子的名额,天经地义!”我气得浑身发抖:“凭什么?阿尘还是个学生!

”“学生怎么了?学生就不是男人了?”王二麻子躲在他娘身后,叫嚣道,“再说了,

我们村养了他这么多年,他现在为村里做点贡献,怎么了?”一群人跟着附和。“就是啊,

云娘,你看阿尘长得高高壮壮的,一看就是当兵的料。”“让他去吧,朝廷还给安家费呢,

够你们姐弟俩过活了。”我看着他们丑陋的嘴脸,只觉得一阵恶心。“你们休想!

”我护在阿尘身前,像一只愤怒的母鸡,“他是我弟弟,谁也别想把他从我身边带走!

”就在这时,阿尘轻轻把我拉到了身后。他看着那群人,目光冷得像冰。“我去。

”他只说了两个字,却让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。我不敢相信地看着他:“阿尘,你疯了?!

”他没有看我,只是对王二麻子的娘说:“我可以替他去。但你们王家,要拿出二十两银子,

作为我姐姐未来十年的生活费。另外,你们家那三亩水田,要过户到我姐姐名下。立下字据,

村长和全村人作证。”王家母子俩愣住了,随即脸上露出肉痛的表情。但跟儿子的命比起来,

钱财田地又算得了什么?他们咬咬牙,答应了。我急得快哭了,拉着阿尘的袖子:“阿尘,

你不要去!我们离开这里,我们去哪都行!”“姐。”他转过头,深深地看着我,

眼神里是我从未见过的决绝,“我们能走到哪里去?天下之大,何处是乐土?

与其像老鼠一样东躲***,不如去博一个未来。”他握住我的手,一字一句地说:“等我。

我一定会回来。到时候,我给你买一座大宅子,买很多很多下人伺候你,

再也不让你受一点苦。”我看着他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,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。6阿尘走了。

穿着不合身的军服,背着一把比他还高的长枪,跟着征兵的队伍,

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了村口的小路上。王家送来了二十两银子和地契。我握着那沉甸甸的银子,

却觉得心里空荡荡的,像是被人生生剜去了一块。没有了阿尘的茅草屋,安静得可怕。

我每天拼命地干活,种地,做针线,想用忙碌来麻痹自己。可每到夜深人静,

那种蚀骨的思念和担忧,就会像潮水一样将我淹没。我怕他吃不饱,怕他穿不暖,

怕他被人欺负,更怕他……回不来。战场上刀剑无眼,他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半大孩子啊。

第一年,他托人带回来一封信。信上说,他很好,已经当上了伍长,让我不要挂念。

字迹还是那么熟悉,只是笔锋更加遒劲有力。信里还夹着一小块碎银子。

我把信和银子贴在胸口,哭了整整一夜。第二年,他又带信回来,说他立了军功,

升了百夫长。第三年,没有信。第四年,也没有信。第五年,我等来的,是朝廷战败,

边关全线溃败的消息。据说,阿尘所在的“锐字营”,全军覆没,无一生还。

听到消息的那一刻,我眼前一黑,就什么都不知道了。等我醒来,发现自己躺在床上,

邻居刘婶坐在我床边,眼睛红红的。“云娘,你可算醒了。人死不能复生,你要想开点啊。

”我想开点?我怎么想得开?我的阿尘,我唯一的亲人,我的希望,我的未来,就这么没了?

我的世界,在那一刻,彻底崩塌了。我不再做针线,不再下地。我整日整日地躺在床上,

不吃不喝,像一具行尸走肉。村里人开始说闲话。“这云娘,怕是傻了。”“可不是嘛,

为了一个捡来的野小子,值得吗?”“她现在一个人,又没个依靠,以后日子可怎么过哦。

”王二麻子又开始在我家门口晃悠。他没去成战场,在家好吃懒做,变得愈发肥胖油腻。

他托了媒婆上门提亲。我直接把媒婆打了出去。可我的反抗,在整个村子的唾沫星子里,

显得那么苍白无力。“云娘都二十好几了,在我们这,都是几个孩子的娘了。再不嫁,

就成老姑娘了。”“王二麻子虽然懒了点,但家里有地有房,嫁过去总不至于饿死。

”“一个女人家,总得有个男人撑腰。她这样孤零零的,迟早要被人欺负死。

”村长和几个族老也来找我谈话,话里话外的意思,都是劝我嫁给王二麻子。在他们看来,

这对我来说,是最好的归宿。我看着他们一张张“为我好”的脸,只觉得绝望。这个世道,

好像从来不给一个孤身女人活路。阿尘,你在的时候,他们不敢。你不在了,他们就都来了。

我最终还是嫁了。不是因为我屈服了,而是因为刘婶哭着求我。她说,我要是再这么犟下去,

王二麻子那种无赖,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下三滥的事情来。到时候,我连死都死得不干净。

“嫁了吧,云娘。”刘婶拉着我的手,老泪纵横,“就当是……活下去。”活下去。

多讽刺的三个字。我曾那么努力地想活下去,想和阿尘一起活下去。可现在,活下去,

对我来说,却成了一种惩罚。出嫁那天,我没有穿红衣,只穿了一身素缟。

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,对着阿尘离开的方向,烧掉了他写给我的那两封信。

火光映在我的脸上,我没有流一滴泪。阿尘,姐姐撑不住了。从今往后,黄泉路上,

你不要等我。7嫁给王二麻子之后,我才知道,什么叫人间地狱。新婚之夜,

他喝得酩酊大醉,一身酒气地闯进房里,见我穿着一身素白,脸上没有任何喜色,

他当即就变了脸。“臭娘们!给谁奔丧呢?老子娶你,是给你脸了!还敢给老子摆脸色?

”他一巴掌扇了过来,我的头狠狠地撞在了床沿上,瞬间天旋地转。也就是从那一夜开始,

我的噩梦拉开了序幕。王二麻子好吃懒做,游手好闲。家里的三亩水田,全靠我一个人操持。

我每天天不亮就下地,天黑了才回家,回来还要给他做饭洗衣。他稍有不顺心,

就对我拳打脚踢。一开始,我还想反抗。可我的力气,在他面前,就像是小鸡仔一样。

每一次反抗,换来的都是更凶狠的毒打。我的身上,常年都是青一块紫一块。旧伤还没好,

新伤就又添上了。他最恨我提起阿尘。有一次,我被打得狠了,意识模糊中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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